第493章 正当防卫的可行性分析

李若荀解释起来:

“在我原来的世界,也经历过这样一个阶段。”

“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,但在现实里,‘正当防卫’却被束之高阁。”

“谁死谁有理,杀人者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防卫过当,免于刑事处罚,但案底是肯定要留下的。”

“但是,法律总是在一次次的案件中被推动和完善的。”

“后来发生了一个龙哥案,因为事实清楚,死者作恶在先,加上巨大的舆论关注,最高检直接下场指导,当事人几天之内就认定为正当防卫,直接被放了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,连公诉阶段都没进。”

“这个案子成了全国所有类似案件的参考范例。”

李若荀越说思路越清晰:

“你知道吗,在那个案子引发巨大舆论关注的时候,几乎所有的法律专业人士,都不认为当事人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。”

“这些法律人士,正因为他们专业,他们了解过往的判例,了解司法的惯性!”

“所以他们才这样判断。”

“但他们错了。”

“不仅错了,甚至这个案子,还激活了‘正当防卫’这个几乎沉睡的僵尸条款。”

“可为什么是这个案件呢?凭什么是它承担这样的历史使命?系统你资料库应该挺丰富,能不能分析看看。”

系统难得的沉默了一瞬,或许在做推演:

【本系统资料库中无您所述前一世界的相关法律资料。现基于本世界大数据模型进行推演,一个案件想要达成类似效果,可能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。】

【一:事件本身的事实认定,必须极端清晰。

死者死有余辜,生者纯属无妄之灾。

最好有无可辩驳的监控记录,能够完整还原事件经过,消除一切模糊和争议的空间。】

【二:案件必须是司法实践中长期积弊的一次集中体现。

本世界法律界内部,对于“正当防卫”认定标准过严的反思声音,也已经持续了数年,存在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社会情绪基础。】

【三:必须有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推动。

当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与冰冷的司法实践产生冲突时,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,倒逼司法体系进行审视和变革。】

【四:必须有最高司法机关及时介入。

想要打破根深蒂固的司法惯性,仅靠地方法院自身,几乎不可能完成。】

听完这四点,李若荀陷入了长久的静默。

正是如此,这四点,缺一不可,才能创造奇迹。

但随即,他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。